中国中医研究院对煎药机煎煮的药液制品进行了卫生学查验,查验成果为:
1、普通植物类的药液,在20℃的天然条件下,贮存70天,按《药品卫生规范》查验契合规范。
2、含胶类药物的药液,在20℃的天然条件下,贮存70天,按《药品卫生规范》查验契合规范。
3、含动物蛋白类药物的药液,在20℃的天然条件下,贮存70天,按《药品卫生规范》查验契合规范。
4、含豆豉类药物的药液,在20℃的天然条件下,随时间的延长,杂菌数量逐步减少,这主要是由于中药本身抑菌的效果所致,贮存70天,按《药品卫生规范》查验契合规范。